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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富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睢〕应急案〔2025〕ZFD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丘市富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03MA40FB4X1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处罚事由 未对承租方(河南奥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和安全管理,缺少安全台账、记录等。 罚款金额(万元) 1.1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9-17 处罚机关 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037751162280 数据来源单位 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037751162280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的规定。
处罚内容 对商丘市富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对负责人张伟华作出给于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00元)整人民币的行政罚款。合计壹万壹仟伍佰元(11500.00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