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商丘市睢阳区新农村石油城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睢〕应急案〔2025〕ZFD01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新农村石油城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03L52899866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志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处罚事由 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12-30 处罚机关 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037751162280 数据来源单位 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4037751162280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
处罚内容 对商丘市睢阳区新农村石油城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陈献礼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