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被执行人胡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博爱县法院调解后,胡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立即向胡某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胡某,一直联系不上。执行人员了解到胡某正在给别人开货车,在掌握了其出车回来时间后,执行人员守候在货场,在胡某回来卸货时,将其控制并带到法院,拟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将其司法拘留,胡某见势不妙,随即将7920元执行款及诉讼费、执行费一分不少让人送到法院。
文章搜索
信用中国 | 2023-07-20
信用中国 | 2023-07-20
信用睢阳 | 2023-05-23
信用睢阳 | 2023-04-03
信用睢阳 | 2023-03-31
信用睢阳 | 202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