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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诚信伊犁”
专栏国内动态
来源:新疆伊犁州供稿  |  发布时间: 2017-05-27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诚信伊犁”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库尔玛什·斯尔江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2014年7月,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明确了十个方面制度建设任务。2016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强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新疆伊犁州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把打造“信用伊犁”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内容。2009年,就建立了以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为牵头单位的伊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2014年伊犁州伊宁县入选全国32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是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新疆唯一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2016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成为自治区五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验区之一,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在推进“诚信伊犁”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伊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2013年,我们在已建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基础上,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将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伊犁州发改委和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双牵头,成员单位由13个增加至34个,2015年7月,成员单位增加至41个。伊犁州政府定期组织召开伊犁州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建立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信用体系建设也从金融领域扩大到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重点领域。
 
  二是狠抓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伊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伊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伊犁州直推进“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和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信用工作实施方案》等13个指导性文件,为伊犁州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伊犁信用环境建设首次纳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各县市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情况纳入伊犁州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伊犁州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继建立起包括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纳税、质量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制度机制,伊犁州文明办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伊犁州直上下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初步形成。
 
  三是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和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效结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伊犁州直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实现工商、税务、质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局部信用信息共享,以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为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用信息支持。伊犁州经信委联合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积极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伊犁州反贪局与伊犁州经信委合作,共同搭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质监部门积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产品质量、药品安全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信息共享、奖惩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领域信用建设。
 
  四是稳步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由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牵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台《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2项《工作方案》,细化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操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2016年2月启动霍尔果斯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机房装修以及软件搭建等工作,委托伊犁诚道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外部信用评级,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预计霍尔果斯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五是积极构建“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机制。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与伊犁州发改委,组织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按月收集汇总、发布伊犁州直金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重点领域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提高失信成本。如,伊犁州法院对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清单、州国税局在网站公布税务违法案件、州地税在网站公布欠税企业名单。通过各成员单位协作和联合惩戒,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六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用记录关爱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道德规范。开展征信知识“进政府、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宣传活动。2016年,州发改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设立州直首个“诚信宣传教育基地”,将征信知识融入学校德育教育课程。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国内外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国外征信机构监管模式等重点调研课题。
 
  伊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各部门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县市之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平衡等,这些问题,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伊犁州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伊犁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增强成员单位互信协作,健全州直联合惩戒机制。在法院、环保、建设劳动用工等领域建立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联合惩戒领域,常态化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级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欠税企业名单、环保违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向社会进行公布,激励守信行为,制约失信行为。
 
  二是积极打造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验区建设品牌。加快霍尔果斯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做好应用推广,以企业信用报告为载体,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和第三方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市场交易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是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诚信县”试点、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导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开展自治区诚信县试点工作,伊宁县持续开展全国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伊东工业园诚信园区建设等工作。以察布查尔县、伊宁县、尼勒克县为示范点,结合各县实际,分别拟定3个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由当地政府主导,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鉴广西“田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以县为单位,以县域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统一农户信用评价,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四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立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守信践约制度。积极推动中征平台应用在政府采购、医疗、金融、中介等方面的应用,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