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要求,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
此外,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