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本区政策法规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栏本区政策法规
来源: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  发布时间: 2021-09-23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退役军人〔2021〕4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政务诚信建设,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17〕4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着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着力加强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循序渐进,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将依法行政作为局领导班子与全体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2.坚持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局网站、公众号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3.坚持勤政高效。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最多跑一次”,为退役军人提供便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4.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守信践诺作为政务诚信的基础,贯彻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守信践诺活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履职尽责、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作为评价政务诚信的重要内容,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切实提高我局诚信建设水平。

  5.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念。定期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用典型诚信事例和身边的诚信案例教育领导干部职工。将信用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培训课程,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

  (二)开展政务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政务诚信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尤其要广泛开展“诚信办事,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守信践诺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泛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最美退役军人”等学习巡回宣传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

  (三)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政务诚信建设,签订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程度,对具体的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进行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对失信人、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加强退役军人诚信管理,将其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

  (四)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相关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积极将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市信用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本单位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政务诚信考核评价等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务信用信息安全和公务员个人隐私的保护。

  (三)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诚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监测和统计分析,完善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个人平时考核、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

 

2021年8月11日

附  件

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诚信建设相关部署,把诚信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务公开。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职能、领导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增强工作透明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履行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我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四、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实施细则,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五、廉洁自律。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保障能力。

  六、完善退役军人信息。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及时补充更新。

  七、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接收审核,落实“阳光安置”制度,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各项待遇落实。

  八、加快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相关工作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开放思想、协调力量,拓宽我市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提供更多的优质岗位。

  九、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精准、有效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年度审核,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十、诚恳接受监督。我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0—3286796,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军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