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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栏本区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商丘  |  发布时间: 2018-09-29

各县环保局,梁园、睢阳环保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商丘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全市环保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

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l8〕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策法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102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环保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8〕1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在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执法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 大力深化服务理念、有效改进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执法效果显著提升、示范作用明显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有力抓手和闪光亮点,有力推进了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但全市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仍处于初级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标准还不够统一,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个别执法人员服务观念不牢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淡薄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民群众对环保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2018年,省、市政府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面对新阶段、新要求要积极作为,注重分析实情、规范服务、打好基础、升华提高。结合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回头看”就是要总结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实事求是的看待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强调研”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执法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补短板”就是针对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质量不好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强化指导帮助,提升短板和弱项。各级环保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力实现全省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二、切实做好重点工作

(一)强化示范点建设。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培育标准和培育内容, 对已纳入培育的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对达不到标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加大指导力度,限期改进,使示范点名副其实;按照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商环文〔2017〕44号)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加强对本单位基层执法单位的指导,注重质量、淡化数量,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自我培育服务型执法示范点,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逐步规范化、精细化。市局将对培育示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经指导后仍停滞不前、不具有示范作用的示范点,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基层执法单位,提名为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中,择优重点打造为标兵单位,带动工作向更高水平提升。

(二)开展调研活动。各县(区)环保局要在6月底前以5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情况为主题,以辖区基层执法单位为样本,以执法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的具体举措、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活动;要按照深入调研、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的步骤,深入基层执法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摸清底数,分类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要根据调研情况,梳理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督促指导等方式,“条块结合”精准发力,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市局将组织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汲取基层智慧、总结基层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各县(区)环保局至少上报一篇调研报告,市局将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

(三)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各县(区)环保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服务执法对象上,找准推进工作的新支点、契合点,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上下硬功夫。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指导。落实《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环境违法风险点,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积极开展环保执法行政调解工作,落实《河南省环境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环境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规范行政调解案卷,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的发生。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探索将企业环保信用、投诉举报等各方面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让监管落地。四是改进执法方式。依托全省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提高环境执法数据信息报送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执法信息共享,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听证和网上意见反馈。

三、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今后几年谋求新发展、新突破的基础之年。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各县(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确保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服务理念。近年来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普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基层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监管方式简单机械、以罚代管,违法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等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更不是要脱离执法职责去搞服务,而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核心内涵,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条文机械执法,还要遵循公众参与、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等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进行理性执法;要注重教育引导,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注重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拓展环境监管渠道和平台,塑造环保执法新形象。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尝试采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新载体宣传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环保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


附件:商丘市环保局2018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表


附件

商丘市环保局2018年度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表


序号

事项

需上报省厅材料(PDF格式的文件、图片和信息报道等)

完成时限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制定2018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5月底

开展示范点创建

依据标准指导、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择优向省厅推荐上报1-2个示范点创建单位。

6月底

开展调研活动

调研报告(主题明确,数据、案例详实,内容全面,亮点、难点、弱点和原因分析准确,意见、建议中肯)。

6月底

持续创新发展

围绕深化行政指导、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建立行政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通过数据共享、创新监管方式,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试行行政执法网上听证等内容进行探索的举措和成效。

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