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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国家税务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专栏本区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商丘  |  发布时间: 2018-04-18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深化税务系统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助推办税服务驶上“互联网+”快车道,对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国税机关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网上办税事项不够全、办税流程不够优、信息共享程度不够高、纳税人办税不够便利等问题。为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我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全面优化办税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税收共治,依托市局官方网站,全面整合全市国税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2017年底前,实现移动办税、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业务最大化,实现与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显著提升办税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大幅度提升我市国税机关办税服务智慧化水平,切实降低办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征纳双方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工作原则

按照立足现实、理清关系、超前布局、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市国税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原则是“统筹推进、问题导向、便民办税、开放创新”。

(一)统筹推进。市局征管科统筹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任务的推进。

(二)问题导向。顺应纳税人需求,高度关注纳税人反应的“热点”问题,切实疏通办税服务厅“堵点”问题,有效突破信息化发展“难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完善优化整合各类税收业务系统。

(三)便民办税。以服务纳税人为基础,全面优化办税流程,所有涉税事项全部提供网上办理途径,全面开通纳税人信息查询利用渠道,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四)开放创新。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全面加强部门合作。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有效信息共享,全面构建税收共治局面;与信息发布中介机构合作,有序开放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查询;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依法依规开放纳税人涉税数据,建立税银合作;深入探索与微信、支付宝等公司合作,拓宽税款缴纳渠道。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市局成立由各位局领导组成的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谋划,决定工作推进中重大事项。

组长:翟书发

成员:陈继锋、张永新、陈爱习、张黎保、史卫国、王宽富、吴信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局领导、相关科室科长和具体业务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指导协调全市国税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设计,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主任:张黎保

副主任:征收管理科李兴宇

纳税服务科高红卫

办公室李良林

信息中心王学一

货物劳务税科田凯

纳税评估科殷红梅

所得税科康新领

政策法规科练刚

收入核算科盛茂立

人事科杨春田

教育科周晓宇

成员:高效体、侯新生、金松、郭琨、刘开展、符东海、李继军、王翠芹、陈启信、韩晓洁、郝婧、陈建军、盛文宽、田亿年、李思勤。

征收管理科承办市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分档考评,按具体任务分工对市局责任部门和各基层局责任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省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分档考核结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由所有成员单位分解承接,具体任务考核结果由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承担。在省局考评处室扣分时,如果能明确引发失分的具体科室,则省局此项指标扣分由该科室承担;若无法具体划分指标失分责任,则按照指标承接时的权重比例,分别承接省局此项指标扣分。

四、工作分工

“互联网+政务服务”分为优化再造办税服务、改造升级网上办税平台、进一步夯实支撑基础和加强领导优化考核4个方面,主要措施分为规范办税服务事项等11项,具体任务36项,具体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执行人和配合部门如下(为突出责任主体,对具体任务在多个责任部门之间进行拆分)

(一)规范办税服务事项

1.公告涉税信息采集共用清单和发布办税服务事项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公告国、地税局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清单,在门户网站开辟栏目集中公开发布办税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实际工作同步更新,动态管理。同时,与本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对接,将办税服务事项目录推送到本地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方便纳税人多渠道查询。

完成时间:公告涉税信息采集共用清单和办税服务事项完成时间分别为2017年3月和2017年10月

责任单位:市局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二)优化网上办税流程

2.优化网上办税流程,扩大网上办税比例

优化简化办税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培训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办税,逐步扩大网上办税覆盖面。

完成时间:优化网上办税流程完成时间为2017年6月,扩大网上办税比例完成时间为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高红卫

执行人:侯新生、郭琨

配合部门: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3.涉税信息国地税共享共用

建立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局、地税局采集共用清单,并向纳税人公告,对清单所列涉税资料实行一次采集、共享共用。

完成时间:2017年3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高效体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4.规范简并报表资料

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部门重复提供;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纳税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田凯、康新领、殷红梅、李兴宇

执行人:盛文宽、符东海、陈启信、高效体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5.办税资料电子化

建立办税资料目录,明确管理标准。纳税人网上提交办税资料,不再报送纸质资料;纳税人到实体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办税资料,办税窗口扫描后生成电子资料,需要存档备查的纸质资料原件留存,其他原件和复印件退纳税人。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信息中心

6.推行实名网上办税

全面推行实名网上办税,对已通过实名信息比对的纳税人简化报送资料。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7.建立纳税人网上交流平台

引入互联网众包协作模式,建立交流平台,鼓励纳税人分享办税经验、相互解答涉税问题。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8.解读税收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税收政策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各税收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部门负责人:田凯、康新领、殷红梅、李兴宇、练刚

执行人:盛文宽、符东海、陈启信、高效体、王翠芹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三)拓展网上办税事项

9.征管档案数字化

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对纳税人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科学化管理,逐步拓展无纸化办税服务范围。纳税人发起网上业务办理,通过CA认证电子签章的上传表单、影像资料,窗口受理生成的影像资料,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转,税务机关及上下级之间不再报送和返回纸质文书。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信息中心

10.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证明开具、行政审批等纳税人常办事项,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四)创新网上办税手段

11.预约办税、自助办税

完善网上预约办税、24小时自助办税措施。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12.移动办税

完善移动办税措施,逐步引导纳税人采用移动办税。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13.《外管证》电子化

全面梳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全流程(包括注册地开具、经营地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和预缴申报、注册地核销)报送资料,制定电子化管理措施,全面推行电子化。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14.拓展税款缴纳渠道

推行安全规范的财税库银联网POS机刷卡缴税,支持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纳税款,探索微信支付税款缴纳方式,全面拓展互联网税款缴纳渠道。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15.大力推行电子发票

制定电子发票推行计划,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发票,逐步实现发票无纸化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货物劳务税科

部门负责人:田凯

执行人:陈建军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16.“互联网+发票有奖”

发票通过移动终端验真后即时摇奖,奖金即时兑付转入传统金融账户或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等第三方互联网金融账户。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全市推行“互联网+发票有奖”。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货物劳务税、信息中心

部门负责人:田凯、王学一

执行人:陈建军、金松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17.门户网站公开服务信息

全面梳理服务信息,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集中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税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同时,加强同政策法规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服务信息动态调整。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信息中心

18.办税服务厅公开服务信息

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涉税信息国、地税局采集共用清单,发布办税服务事项目录和编码。通过全面梳理服务信息,集中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税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形成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完成时间:涉税信息采集共用清单、办税服务事项目录和编码公开完成时间分别为2017年3月、2017年10月,其他为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市局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

19.规范和完善办税指南

列明办税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资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明确需提交资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市局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

20.提供多元化查询渠道

畅通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和实体办税服务厅查询等多种查询渠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涉税信息。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高红卫

执行人:侯新生、郭琨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

(六)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基层服务网点与电子税务局融合发展

21.同城通办、省内通办

加快推进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市内通办和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22.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

采取国税局与地税局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

完成时间:2017年3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

23.扩大实体政务大厅办税职能

推动办税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进驻当地实体政务大厅。

完成时间:按当地政府要求推进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

24.实体办税服务厅与电子税务局融合

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与岗位配置,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前台后台业务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办税服务新模式。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25.开展基层服务点代开代征工作

发挥乡镇(街道)和邮政服务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优势,选择部分单位试点开展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等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市局、试点单位

责任部门:征管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货物劳务税科

26.网上办税服务全覆盖

实现网上办税服务基层全覆盖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七)推进涉税信息共享

27、拓展部门合作,推进信息共享

积极参与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梳理编制涉税信息共享目录,依法推动涉税信息与其他各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推动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信息中心

(八)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

28、清理修订办税制度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需要,清理修订不相适应的办税制度。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部门负责人:高红卫

执行人:郭琨

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

(九)强化组织领导

29.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整体工作

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完成时间:2017年3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科

部门负责人:李兴宇

执行人:侯新生

配合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评估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人事科、教育科

(十)优化考核监督

30.强化工作落实,进行绩效考核

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查评估,严格落实省局和上级单位督查督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

完成时间:纳入绩效考评完成时间为2017年3月,督查督办完成时间为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31.纳入数字人事体系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数字人事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完成时间:2017年3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人事科

部门负责人:杨春田

执行人:韩晓洁

配合部门:办公室

32.依据纳税人需求,改进纳税服务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电话、网络、邮件等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33.曝光纠错

在门户网站“服务投诉”栏目的基础上,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纳税人反映的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十一)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34.强化业务培训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教育科

部门负责人:周晓宇

执行人:郝婧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办公室、货物劳务税科、纳税评估科、所得税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

35.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办税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人事科

部门负责人:杨春田

执行人:韩晓洁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教育科、信息中心

36.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传播面广、时效性高的优势开展常态化宣传,力争政策宣传全覆盖。同时,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性宣传,积极开展“送税法”系列活动,加强税企联系,提升纳税人认同感,构建征纳互动、税企共赢的和谐关系。

完成时间:持续

责任单位:各级国税机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良林

执行人:刘开展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征管部门牵头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优化考核监督。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落实,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数字人事体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纳税人反映的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办税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纳税人认同感。

(四)及时进行工作汇报。市局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按月向征收管理科报送具体任务工作进度,按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提供创新项目和报送工作总结。各基层单位按月向市局征收管理科上报具体任务工作进度,按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上报创新项目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