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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专栏本区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商丘  |  发布时间: 2018-04-09

商信用办(2018)7号


关于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信用办《关于举办首届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培训班的通知》(豫信用办〔2018〕3号)要求,信用数据归集覆盖率、归集数量及质量作为观摩评比的重要内容,4月初各省辖市全部参加观摩评比。届时将考评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对影响我市观摩评分的单位,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应领导责任,对于不及时提供相关信用数据的单位市政府将约谈部门领导。

截止目前平台网站只归集了“双公示”信息和个别单位基本信息,远低于归集信用信息不低于人均6条的要求标准,请未完成存量信息数据上传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4月8日前,按照市委编办权责清单要求上传本部门全部信息数据。涉及各个领域,至少包括登记信息、资质资格信息、职业职称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表彰奖励信息、交通违章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红黑榜信息、“双公示”信息等。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