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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