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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专栏本区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商丘  |  发布时间: 2018-03-16
20180316/20180316154111_28.docx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市供电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