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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家!商丘市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专栏省内政策法规
来源: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2020-12-28

  2020年12月28日上午,在商丘市“豫鲁苏皖”四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颁证仪式上,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立致辞并向市民代表颁发了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自此商丘市成为河南省首个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城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河南省商丘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安徽省淮北市打破地域界限,对不动产登记跨省协同合作,作出大胆的探索和尝试,经过前期积极筹备,“豫鲁苏皖”四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平台于2020年12月正式开通使用。“跨省通办”平台打通了地区之间不动产登记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网上流转、属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电子证照应用、快递邮寄服务等方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彻底解决了老百姓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

  此次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人是商丘市的郑女士和她在江苏省徐州市某部队服役的丈夫张先生,二人之前以共同共有的方式在商丘市购买了一套房产。此次他们分别在商丘市和徐州市同时通过“跨省通办”平台申请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请人是家住山东省枣庄市的王先生,因生活所需近日在商丘市购买了一套房产,得知“跨省通办”平台使用的消息后,他直接在山东省枣庄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申请。在“跨省通办”颁证现场,郑女士代表丈夫张先生领取了共有不动产权证书,王先生没有来到现场,工作人员将通过快递的形式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邮递到王先生指定的地址。